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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举证证明在专利侵权诉讼的裁判作出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基于上述事由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中止诉讼。 一般消费者,是指被诉侵权产品的直接购买者。
第二十八条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对内容的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第九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着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被许可人许可第三人行使同一权利,必须取得着作权人的许可。
无书面合同或者合同未作明确约定,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着作权; 第十九条 许可他人专有行使软件着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第七条 着作权人发现侵权信息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出警告或者索要侵权行为人网络注册资料时,不能出示身份证明、着作权权属证明及侵权情况证明的,视为未提出警告或者未提出索要请求。